大仁科技大学2019年(秋季)大陆交换生招生简章
作者:时间:2019-04-25点击数:

說明:
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之專業交流及商務活動交流得申請延期者,須由移民署及教育主管單位另案核准同意。本表各款停留期間,均自入境之翌日起算。
依臺灣教育主管單位 2016.7.11 台教文(二)字第 1050088197B 號函,有關邀請大陸地區專業人士及學生來台從事專業交流或研修,應確實依核定行程及期限辦理。
依移民署規定短期交流學生須以團進團出方式入/出境台灣,同團成員同一天入境,同一天離境,不可逾期停留,並且入台、離台的時間都須事先提報移民署核准;如大陸地區人士在台行程變更未報備或逾期停留,將不受理邀請單位之大陸地區人士來台申請案件 6 個月至 3 年;至於違反前述事項之大陸地區人士,則依規定將不予許可 6 個月至 5 年申請進入臺灣地區。
入台證辦理時間,以完整提供資料後,包含資料線上申請及審核,大約 2-3 週。
申請名單確認後,由本校代為向移民署申請入台許可證,每位證件申請費為新臺幣 615 元整,並酌收手續費共計 700 元;如辦證後因故未能抵台,仍須繳納辦證費用。
麻疹、德國麻疹疫苗接種證明或抗體陽性報告,於入學時繳交,上述檢查證明如未繳交,可於抵校後,由學校安排醫療單位至校健檢,疫苗接種約 700 元新臺幣。
抵台後胸部 X 光攝影檢查肺結核,費用約 120 元新臺幣。
以停留身分來台之大陸港澳研修生,來台研習時間超過 2 個月以上者,依規定須健檢,項目如下:
教師抵台前依個人需求自行辦理旅遊平安意外險,或由本校代為辦理統一證號及團體醫療保險,每個月 500 元(每月 1 日起保,未達 1 個月以 1 個月計);保險內容有門(急)診醫療、病房費用及住院醫療費用等保障,並有最高額度限制;申請理賠時,須備妥醫院診斷書(須蓋醫院及醫師章)、收據正本(含醫療明細內容)並填寫理賠申請單,理賠金核發約 5-7 天。(可參閱團體外籍學生健康保險契約內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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